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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进一步发挥“六观”的指导作用
来源:检察日报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6日作者:
最高检:进一步发挥“六观”、“六统一”的指导作用


 

朱孝清在陕西省检察机关调研时指出


 

进一步发挥“六观”、“六统一”对检察工作的指导作用


  “‘六观’、‘六统一’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我们要深刻领会,武装头脑,进一步发挥‘六观’、‘六统一’对检察工作的指导作用。”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孝清日前在陕西省检察机关调研时提出的要求。

  11月29日至12月1日,朱孝清在陕西省检察院和他在该省的两个联系点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咸阳市长武县检察院进行调研。他对陕西省检察机关在贯彻落实第十三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基层院建设及有关业务工作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予以充分肯定。

  朱孝清指出,曹建明检察长在第十三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六观”、“六统一”,是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检察工作中的必然要求,是检察工作经验的总结升华和创新发展,是对检察工作规律性认识的系统化成果。对“六观”、“六统一”的学习贯彻,既要防止重视不够、浅尝辄止,又要防止停留于认识层面,落不到实处。为此,一要深化理解,掌握精神实质。“六观”、“六统一”的基本精神是,科学认识并正确把握检察工作与大局、与外部有关方面以及检察机关内部各个要素之间的辩证关系,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局的质量和水平。二要武装头脑,提高思想水平。要以“六观”、“六统一”为标准,紧密联系检察人员和本单位、本部门的思想工作实际进行认真的对照检查,及时纠正问题和不足,使“六观”、“六统一”在每一位检察人员头脑中扎根,统领我们的思想和行动。三要指导工作,提高服务大局的质量和水平。如在执法办案上,要紧紧围绕主题和主线,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局的水平和效果;在检察改革上,要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和强化自身监督这两个重点,完善体制机制;在队伍建设上,要紧紧围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这一核心价值观和“专业化”目标,提高队伍的素质和公信力。

  调研期间,朱孝清还与陕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宋洪武进行了工作会谈,与在陕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了座谈,听取他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陕西省检察院检察长胡太平陪同调研。